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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

成功辯護:詐欺案件,判決無罪

【裁判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18 日

【裁判案由】詐欺

【裁判內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7年度易字第(個資保密)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個資保密)

選任辯護人 蔡千卉律師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 年度偵緝字第(個資保密)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個資保密)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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