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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把銀行帳戶交出去,可能變成詐欺與洗錢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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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常見詐騙手法之一,是以「高薪工作」「代刷」「借款」「短期周轉」「申請補助、補貼」為名,誘使民眾把:

     

     銀行帳戶、存摺

     提款卡及密碼

     網銀密碼

     OTP 驗證碼

     

    交給對方保管或操作。

     

     只要帳戶被用於詐騙,你可能成為詐欺或洗錢的共犯

     

    即使你的本意不是犯罪,只要帳戶拿去收款、轉帳,就可能涉及:

     

    1.詐欺罪(刑法第339條)

    2.洗錢防制法(收受、持有、轉帳可疑犯罪所得)

    3.刑法幫助犯或共犯責任

    4.遭銀行列為警示帳戶 無法再開戶

     

     被列入警示帳戶會嚴重影響生活、求職、申貸、金融往來。

     

    許多人直到收到警方通知或法院文件,才發現自己已經成為「詐欺、洗錢案被告」,甚至還面臨非常高額的民事求償。

     

    《刑法第339條》

    1.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3.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若您或家人遇到以下情況,請務必提高警覺:

     

    • 網路上有人請你「幫忙收款」「協助轉帳」

    • 應徵工作卻被要求交出帳戶、提款卡

    • 借錢卻被要求提供存摺、密碼

    • 不清楚用途就把帳戶交給他人

     

    只要帳戶被用於犯罪,法律責任仍落在帳戶開戶者、將帳戶交出去的本人身上。

     

    帳戶已經交出去落入他人手上,請立即蒐集證據並盡速處理:

     

     對話紀錄

     匯款 / 轉帳明細

    對方招募或借貸說法

     任何能證明你非詐欺共犯的資料

     

    及早處理,通常能有效降低法律風險。

     

    若您(或家人朋友)因帳戶外借而被通知到案、收到詐欺或洗錢相關文件、民事起訴狀,需要釐清責任、降低風險或了解最佳處理方式,歡迎您來電或加入 LINE 初步討論。

     

    我們有相當豐富的處理經驗,會以專業、穩定且讓人安心的方式協助您面對問題、度過難關。

     

    蔡千卉聯合律師事務所

     高雄市楠梓區常盛街 282 巷 22 號

     07-355 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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