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久能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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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分居好一陣子了,到底多久才能離婚?」
這是許多人在婚姻困境中最常問的問題之一。
其實, 法律並沒有規定『分居多久』就一定可以離婚。
但是——「長期分居」確實會成為法院判准離婚時的重要判斷因素之一。
法院通常會綜合以下情況來判斷婚姻是否已破裂:
1.分居時間是否已久(越長越具說服力)
2.雙方是否已無共同生活之可能
3.婚姻關係、信任感是否已經破裂並難以修復
4.分居期間是否仍持續衝突、家暴、威脅或發生其他重大事件
5.是否符合《民法》第1052條的離婚法定事由
《民法》第1052條(離婚法定事由)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1.重婚
2.通姦(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3.對配偶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4.虐待對方直系親屬或遭對方直系親屬虐待
5.惡意遺棄(持續狀態中)
6.意圖殺害配偶
7.不治之惡疾
8.重大不治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10.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另外,若有上述十款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也得請求離婚。
分居本身不會產生「自動離婚」的效果,但可作為婚姻破裂的重要證據。如果你不確定你正在面對的狀況—
諸如「不愛了」「長期冷暴力」「三觀不合」「言語辱罵」「不付生活費」「無視家庭責任」「擺爛耍廢」等,是否符合離婚要件,最重要的是先釐清:
✔ 是否構成婚姻破綻
✔ 需要準備哪些證據(居住證明、對話紀錄、照片影片等)
✔ 對方不同意時是否能由法院判決離婚
✔ 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探視與扶養費
✔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方式
離婚是人生重大決定,能夠多理解一分,就能少迷惘一分。
如果您正處於分居、長期冷戰、感到受傷或情緒疲憊,進而思考離婚的可能性,我們願意陪您一起釐清方向,依法保護您的權益,也照顧您的心。
歡迎來電或透過 LINE 與我們聯繫,找我們聊聊~我們會盡力讓您在不安中找到穩定的出口。
蔡千卉聯合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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