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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賠償

勝訴,成功替客戶求償15萬元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6月15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裁判內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訴字第(個資保密)號

原   告 (個資保密)

訴訟代理人 蔡千卉律師蕭宇凱律師

被   告 (個資保密)

訴訟代理人 黃見志律師

複代理人  王建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105年5月2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拾伍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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