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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替客戶提出分割遺產案件,成功以客戶希望的方案做分配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2月18日
【裁判案由】分割遺產
【裁判內文】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7年度家繼訴字第(個資保密)號
原 告 (個資保密)
訴訟代理人 蕭宇凱律師
被 告 (個資保密)
訴訟代理人 江信賢律師
蔡麗珠律師
蘇榕芝律師
林湘清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8年1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兩造公同共有如附表所示被繼承人(個資保密)之遺產,准依如附表所示之方法分割。